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若干政策措施》(烟科〔2023〕64号)。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烟台市科学技术局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烟台市教育局
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烟台市财政局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烟台市统计局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