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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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台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市科技局对23家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进行了评价,2020年建设期满绩效评价档次为合格及以上的,继续获得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资格。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5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电话,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海普路8号 电话:0535-6786632
烟台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