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1年度烟台市重点实验室验收结果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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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台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烟科〔2023〕55号),市科技局开展了2021年度烟台市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现将拟批准验收通过名单进行公示,请有关单位通过账号登录烟台市科技云平台(烟台市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查看。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至12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需经单位审核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5-6786628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海普路8号A座226室 烟台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