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2019-06-06 14:39 访问次数:

一、事项名称

烟台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

二、设定依据

落实《烟台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烟发〔2016〕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烟发〔2017〕13号),依据《烟台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烟科〔2018〕83号)开展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市重点实验室是基础性专业技术研究平台,旨在聚集和培养优秀学科带头人、学术人才和研究团队,研究新技术、新产业发展方向,开展适度前瞻性的技术研究和应用性基础技术研究,探索和开拓原始创新技术的应用途径,为全市科技创新提供源动力。

三、申请条件

1、研究方向符合各级政府的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战略目标要求,与我市优势产业或未来新兴产业有较高的关联度;

2、拥有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科研队伍,研究水平在本领域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

3、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在凝聚学科优势、汇集科技资源和对外开放交流等方面能力突出;

4、依托单位、主管部门重视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能够保障科研活动经费、科研仪器设备更新维护和开放运行等必须的资源条件,注重实验研究成果向应用技术转化。

四、办理材料

依托单位组织填写《烟台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并编制《市重点实验室3年筹建计划任务书》,经主管部门论证、审核后推荐至市科技局。

五、办理地点

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科技合作科(莱山区海普路8号A座二楼226室)。

六、办理机构

由各区市科技局推荐至市科技局审核办理。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60个工作日

九、联系电话:6786628

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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