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台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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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烟台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 二、设定依据 为落实《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高水平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烟政字〔2024〕40号)、 《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高水平科技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烟科〔2024〕34号),依据《烟台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烟科〔2023〕55号)开展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市重点实验室是基础性专业技术研究平台,旨在聚集和培养优秀学科带头人、学术人才和研究团队,研究新技术、新产业发展方向,开展适度前瞻性的技术研究和应用性基础技术研究,探索和开拓原始创新技术的应用途径,为全市科技创新提供源动力。 三、申请条件 1、研究方向符合各级政府的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战略目标要求,与我市优势产业或未来新兴产业有较高的关联度; 2、拥有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科研队伍,研究水平在本领域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 3、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在凝聚学科优势、汇集科技资源和对外开放交流等方面能力突出; 4、依托单位、主管部门重视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能够保障科研活动经费、科研仪器设备更新维护和开放运行等必须的资源条件,注重实验研究成果向应用技术转化。 四、办理材料 依托单位组织填写《烟台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并编制《市重点实验室3年筹建计划任务书》,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至市科技局。 五、办理地点 市科技局实验室与平台基地科(莱山区银海路46号城发城市广场二区8层863室)。 六、办理机构 由各主管部门推荐至市科技局审核办理。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60个工作日 九、联系电话:6786628 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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