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础研究与科技合作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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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市级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负责实验动物管理工作。做好科技开发机构进口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用品免税资格审核服务工作。负责自然科学基金组织申报等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国(境)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境)内外科技合作计划,参与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承担推进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相关工作。建设国内外科技合作平台,推进产学研合作。承担市政府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合作的有关具体工作。承办政府双边和多边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承担与港澳台地区的科技交流工作。 联系电话:0535-67866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