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1 18:21 访问次数:

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打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现组织开展2023年烟台市新型研发机构评定和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型研发机构评定

依据《烟台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烟科〔2020〕21号)开展烟台市新型研发机构评定工作。请申请单位登陆烟台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xxyfjg.ytstc.cn),对照《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认真填写《烟台市新型研发机构评定申请表》,同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推荐提交市科技局。

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认定

依据《烟台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烟科〔2020〕29号)开展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认定工作。请申请单位对照《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认真填写《烟台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表》(见附件3),编写《烟台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备齐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提交市科技局。

三、有关要求

请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于2023年5月10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同时分别出具推荐函,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申请材料(《烟台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表》《烟台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及证明材料等)提交市科技局规划科,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

电话:6786632  邮箱:ytskjjghk@yt.shandong.cn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8206429

 

附件:

附件1.烟科〔2020〕20号烟台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pdf

附件2.烟科〔2020〕29号关于印发《烟台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印发稿).pdf

附件3.烟台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表.doc

 

 


烟台市科技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