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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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打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现组织开展2023年烟台市新型研发机构评定和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型研发机构评定 依据《烟台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烟科〔2020〕21号)开展烟台市新型研发机构评定工作。请申请单位登陆烟台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xxyfjg.ytstc.cn),对照《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认真填写《烟台市新型研发机构评定申请表》,同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推荐提交市科技局。 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认定 依据《烟台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烟科〔2020〕29号)开展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认定工作。请申请单位对照《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认真填写《烟台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表》(见附件3),编写《烟台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备齐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提交市科技局。 三、有关要求 请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于2023年5月10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同时分别出具推荐函,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申请材料(《烟台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表》《烟台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及证明材料等)提交市科技局规划科,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 电话:6786632 邮箱:ytskjjghk@yt.shandong.cn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8206429
附件:
烟台市科技局 2023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