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复核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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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日前,各区市科技局已基本完成我市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工作,市科技局在抽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区市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的情况,为进一步做好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工作,经与省厅有关处室沟通、报局领导同意后,现组织开展我市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复核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复核对象及内容 (一)绩效评价复核对象。2021年7月1日前在山东省科技特派员管理系统备案通过省级审核的科技特派员。 (二)绩效评价复核内容。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时间范围内发生的工作日志。 (三)山东省科技特派员系统上传的工作日志总数大于30条(含)。 二、绩效评价日志复核标准 (一)参与评价的科技特派员工作日志服务地需为系统注册的区市,在其他区市开展的工作不予认定。 (二)每条日志提供现场清晰服务照片(至少1张),加以文字清楚说明。 三、复核要求 (一)各区市科技局根据通知要求,严格开展复核工作。 (二)同一日志内容严禁划分成多条日志参与审核。 各区市科技局请于11月18日17:00前完成我市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复核工作,按要求填写附件表格,将盖章版扫描件与电子版表格于11月18日17:30前发送至市科技局公务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535-6786635 公务邮箱:ytskjjnck@yt.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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