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烟台市科技和金融结合补助资金实施细则》(修订)规定,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科信贷”、“成果贷”拟备案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附件1:2021年第四季度“科信贷”拟备案登记汇总表.docx
附件2:2021年第四季度“成果贷”拟备案登记汇总表.docx
烟台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