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度山东省十大科技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0 11:11 访问次数:

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展现重大科技成果在创新驱动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带动作用,全面彰显科技人员求真务实、勇攀高峰的科学精神,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省科技厅现启动2021年度山东省十大科技成果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我省单位为主完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2021年度完成或实现大规模应用的基础研究重大成果、技术开发和产业化重大成果。

1.基础研究重大成果。取得了本领域科学、理论重要突破,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学术界高度认可;对于推动学科发展有重大意义,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处于引领地位。

2.技术开发和产业化重大成果。取得了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在国内外同行业产生了重大影响;对我国相关技术产业化、产品性能提升和技术应用走在世界前列产生了重要推动作用,带动我省相关产业发展取得了重大进步,在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处于引领地位。

二、征集评选

1.我省单位自愿申报。每项成果填报一个主要完成单位。

2.征集完成后,科技厅组织相关技术专家、新闻媒体、行业管理部门等进行评选。

3.评选结果适时向社会发布,并进行专题宣传报道。符合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条件的成果,科技厅将优先提名参评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三、申报要求

1.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负责本区域、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重大成果推荐,报送市科技局。

2.请1月12日(周三)12:00前就拟推荐成果情况与市科技局进行提前沟通。沟通完毕后另行安排推荐表(见附件)报送要求和报送时间。

联系方式:6786622

 

附件:2021年度山东省十大科技成果推荐表.doc

 

烟台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