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含中级)职称报送材料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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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各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规定的申报范围和条件、审核要求、纪律要求等,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含中级)职称申报工作的组织、材料审查与报送工作。 2021年全省自然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科技部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40号)。增设技术经纪人专业职称,评审条件依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鲁科字〔2021〕7号). 各区市科技局(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部门(单位)派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评审材料和网上数据报送到市科技局党建办,报送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7份(A3纸型,由系统导出,双面打印,原件),其中烟台市科技局、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留1份。 材料报送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海普路8号A座121室 烟台市科学技术局党建办 联系人:陈维、方超 联系电话: 6786619、6786623 附件: 附件1:山东省2021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通知.doc
烟台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