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台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创新产品奖励结果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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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台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创新产品奖励实施细则(修订)》(烟科〔2019〕4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申报的2020年药品和医疗器械创新产品奖励进行了现场考察和审计,现将拟奖励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24日至11月30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烟台市科技局反映。 电 话:0535-6786647 传 真:0535-6786600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海普路8号A座216房间 2020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