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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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烟台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 二、办理依据 《烟台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烟科〔2018〕94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烟台市科学技术局:莱山区海普路8号A座210 四、办理条件 申请单位基本条件: (一)属于烟台市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是企业化管理的科研机构,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基础条件和科研开发实力,在国内同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专业突出优势,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近三年研发投入(除去政府拨款部分)年均不低于100万元。 (二)拥有技术水平高、产业化实践经验丰富、专业和年龄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承担工程技术试验任务和技术服务的能力。在职研发人员在15人以上,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占中心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 (三)具备开展工程技术研究试验的基础设施和必要的检测分析实验仪器、设备及中试装置等研发条件。其中,试验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实验室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四)拥有勇于创新、高效精干、科学管理的领导班子、管理队伍和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中心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协调能力。 (五)有完备的科研、人员、财务、安全、保密、奖惩等内部科研管理制度。 五、申请材料 申报单位登录烟台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网址:http://gcjszx.ytstc.cn ),按要求如实填写《烟台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并提交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 六、基本流程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市科技局自发布年度申报通知起六个月内下达中心认定文件并颁发证书。 九、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十、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烟台市科学技术局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管理科。 (二)电话咨询:0535-6786632。 |